关于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业务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尊敬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相关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现就报送2023年度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提醒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二、报送方式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网上完成报送。具体流程如下: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通过“办税中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菜单页面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图标,如下图所示: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u56fe片15.png 

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页面,纳税人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保存提交。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u56fe片16.png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

通过“办税中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菜单页面后,点击【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图标,如下图所示: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u56fe片17.png 

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页面,纳税人填写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保存提交。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u56fe片18.png 

三、注意事项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年度报告和专项业务报告信息是涉税专业服务机关信用积分指标体系中“业务信息质量”指标的重要内容,分值为50分。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按时如实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233月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