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税务局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
环境保护税征管合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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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共治水平,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合作机制,强化协同工作力度,实现环境保护税共管共治。

征管合作机制涵盖部门衔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多方面内容,确定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环保复核机制,为税收征管能力和环境保护能力“双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税征管合作机制对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完善征管合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妥善解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鄂州市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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