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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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48号,邮编:445000,电话:0718-82101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恩施州税务局紧紧围绕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公众关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广泛运用税务门户网页、“恩施税务”微信公众号、各类新闻媒体及办税大厅等多种渠道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同时,全面发布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发布的各类信息,既有单位职能、联系方式、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也有各类涉税资讯,如最新出台的各类税收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相关解读材料、重要涉税通知公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
  二是规范化开展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未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日常工作中,州局注重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便申请人便捷准确提交申请;注重做好协同配合,建立畅通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协办机制。
  三是精细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分工协作,落实落细信息提供任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做好州局门户网页、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和内容保障
  四是立体化搭建公开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着力打造“内容丰富、权威及时、便捷方便、服务畅通、回应关切”的“五位一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优化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栏目设置,根据每月的税收重点工作,通过扩展各类链接、图文+视频并茂、提升检索功能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栏目内容,搭建“立体化、全天候、掌上办”的公开平台,方便社会公众便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是审慎化推进监督保障。严格规范发布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所发布的重要内容要填报信息发布审批单,确保信息的严谨准确。严格对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对全系统网站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导整改,切实保障网站安全无误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16

2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个

3013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广大纳税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质效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所有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先审理、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各类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新闻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准确无误的传达给广大纳税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均按时高效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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