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法制科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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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恩施州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总体部署,按照省税务局和州委州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全州税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具体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恩施州税务局党委始终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收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贯彻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确保系统上下政令畅通,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切实履行法治职责。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照清单所列10大项24小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落实销号;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强化法治建设领导意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法用法。健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入脑入心地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工作实践。

(二)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召开2023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汇报全州税务系统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州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工作。召开党委会议,法制部门专题向党委会汇报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接受党委会审议,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领导力度。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扛牢组织收入主责。恩施州税务系统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组织收入原则,面对宏观经济下行、骨干税源下滑、划转税收大幅减少的不利局面,主动作为,克难奋进,税收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顺利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全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24.3亿元,同比增长33.8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推出5批109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7个项目创建地区被湖北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命名为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做法成效在学习强国、中国税务报、新华网、湖北日报等媒体刊发。

(三)做好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以“法律六进”为切入点,线上线下、主题宣传结合,通过法治征文大赛、青少年税法学堂、纳税人学堂等方式,持续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全年共举办纳税人学堂102期,培训辅导各类纳税人1.53万人次,通过州局网站发布税收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170余篇,微信公众号推送税收政策、服务指南以及纳税注意事项300余篇,以丰富的宣传形式,推动普法全覆盖。

四、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强化执法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制度机制和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认真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从权责清单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完善意见21条。

(二)深化征管改革落实。序时稳妥推进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顺利完成《意见》落实中期评估工作。

五、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确保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执法权限和执法风险的事项,通过党委会、局务会和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发挥法治专业力量。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州县两级税务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吸纳公职律师15人,全州上下形成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复议诉讼、重案审理、法制审核、合同审查等事项的常态化机制,全年出具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10余份,提供涉税案件行政决定建议多次,信访维稳法律意见建议多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凸显。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开展微课堂里话执法、税案说法促规范、涉税调解化争议,推行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新模式,对标对表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地。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扎实推进首违不罚,大力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你诺我办”降低办税成本项目得到省局及恩施州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中国税务报、新华网、湖北日报等媒体刊发。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强持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二)强化区域执法协作。对接“宜荆荆”都市圈税务部门,四地联合制定税收说理式执法方案,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动都市圈区域执法深度协作。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坚持在基层处置事件。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着力提升恩施州税务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信访调处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依法处置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解决突发事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预防、提前发现、提前介入,依法依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机关。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组织架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股)室具体办理、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支持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

(二)妥善办理复议应诉。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系统参与庭审旁听16次。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截至目前收到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15份,均已妥善办理。

(三)依法依规化解矛盾。推行法治指导员制度,积极发挥其在基层执法普法、政策落实、争议调解、法律救济、信访维稳等方面的指导、预防、监督、把关、纠偏等作用,有效防范和降低税务执法风险;组建由“三师”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和税收业务骨干等组成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建立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将征纳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全州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奠定基础。2023年,全州税务系统组建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1个,共出具意见4份,推动争议化解180次。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严格落实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相关制度办法,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督查,将“严查内错”贯穿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始终。

(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全年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170余条,受理12366系统转办案件85件,征纳互动平台受理并完成纳税人个税问题咨询1649条。
十、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强化税收征管抓手。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数电票扩围比例超过90%;抓实“5C+5R”助力征管数字化转型,实现了征管风险由事后纠正向事前预警转变。持续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取消进户执法项目29项,仅保留1个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清减降放”,打破跨区迁移门槛,全面推行企业开办、税务简易注销“即时办”和一般注销“提速办”。

(二)打造智慧办税服务。运用政务服务网、12366、电子税务局、楚税通、征纳互动等平台,线上服务扩围提速增效。简并申报月改季,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以征纳互动平台为主阵地,精准推送税费优惠“红利账单”,实现政策找人,2023年,全州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135万条,其中税费优惠政策信息21万条,提示提醒102万条。

一年来,恩施州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履职担当不够,税收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基层税收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普法学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24年,恩施州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各项税收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恩施税务实践,为恩施州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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