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咸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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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咸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咸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咸丰县育英路16号,邮编:445600,电话:0718-68912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和咸丰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我局充分发挥税务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渠道,实时更新栏目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税务机构职能情况、税务行政许可、涉税公告、服务类、工作动态信息,共计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县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行政公文公开管理,严格做好公开属性的选择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抓网络公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利用县门户网站等平台,较好地发挥电子政务公开的积极作用。二是抓窗口公开。我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和信息公开栏、编印税收政策宣传资料,采取现场咨询以及信函、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抓媒体公开。我局通过在本地电视台、“咸丰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抓好日常税收宣传,及时解读各项新的税收政策。

(五)监督保障

按照恩施州税务局绩效考核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县局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州局和县政府的监督和考评,接受第三方对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不断改进和提升。组织办公室人员积极参加州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确保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许可

4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处罚

4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咸丰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上下有序推进,但各股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掌握程度参差不齐,主动公开的意识仍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内容仍有待丰富,主动公开的形式仍有待探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利用好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对属于办税事项的,采取合适形式全部公开。加强内网建设,充分利用好内部办公网络平台,对内部管理事项,确定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向单位内部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推行创新导向,深化拓宽“互联网+政务”模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岗位技能。依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在局内开展多层次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政务公开能力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咸丰县税务局

2024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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