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恩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宣恩县税务局在省、州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行政监督制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推动高质量的税收法治环境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给合工作实际采取日常自学与集中学习方法,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县局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为干部职工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党委书记进行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其他党委委员利用主题党日讲党课的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头做好国家法律、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多法结合学习,提高干部素养。采取“自主学+集中学+线上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讲座”“学习兴税”、“法宣在线”和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想素养。
三是多渠道促宣传,激发普法活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宣恩县税务局结合税收宣传月和《民法典》宣传工作契机,在宣恩华鑫广场“民法一路相伴 典亮幸福生活”主题宣传,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乡村、企业等一系列活动,采用现场问答、发放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税法、民法典、税惠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遇事学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循法,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二)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税收进度,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核,深入开展对税收收入质量的执法监督,2024年高质量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目标。
二是强宣传聚合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一贯到底,宣恩县税务局始终坚持把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年度主要任务,采取“三个强化”持续巩固落实好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纳税人缴费人。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实更有力度;二是强化措施保障,政策推进更有强度;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政策享受更有温度。同时,加强财政、人行、科经、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利用征纳互动平台,采取“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实施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一户不落、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撬动企业发展动力,促进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更好实现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
三是“税务+司法”协作,助力税收债权清收。为进一步做好破产企业的税收征管,深化在破产企业、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缴等方面协作,建立完善法院与税务部门的互动机制,通过畅通双方信息共享渠道打通执法信息壁垒,堵住企业破产程序中税收征管的漏洞,有效保护破产企业税收债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三)坚持依法依规行政,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建设质量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按照省、州局的工作部署,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确定审核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起草部门对拟出台的政策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目前,我局出台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0件,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二是落实重大决定审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议题提报程序,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三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增强依法治税后劲。着力培养专家型税务公职律师,持续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已取得公职律师人员聘为基层分局法治指导员,要求公职律师主动参与到涉税矛盾化解及税务行政执法中去,不断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截止2024年底,宣恩县税务局已有公职律师3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暂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1名。
(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将“释法、说法”贯穿于税收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定方案、理程序,严过程、强辅导,在税收征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税务执法事项中。全面推行集叙事、说法、论理相统一的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说理式、首违不罚、非强制性”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了税收执法精确度、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提升。根据《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纳税人说明可从轻、减轻、从重、加重、不予追究等情节的判定标准和裁量结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做到以“理”服人。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柔性举措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税收执法氛围。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在湖北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执法单位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七个方面信息进行公布;通过文字、录像等方式,对税务约谈、调查取证、文书送达、重大执法决定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税务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县税务局制定对罚款、税款征收、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需由县税务局法制股予以审核,同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还需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2024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项执法信息85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2条,其他公示信息83条。
三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管理以及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发现工作人员执法过错问题2人次。
(五)建涉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首问责任制”等原则,明确信访案件责任到领导、到股室、具体责任人,将信访案件工作抓小抓早抓好,落细落地落实。同时针对信访案件,成立化解专班,落实包案领导,依法规范办理,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1个,信访人均已得到合理答复。
二是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深入运用“柔性执法”,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24年我局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推动创建“枫桥分局”,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为强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各税源管理分局均配备一名法制指导员,结合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设立涉税争议调解中心,组建基层分局调解团队,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和涉税纠纷,建立化解工作台账,及时与纳税人缴费人沟通,为有涉税诉求的纳税人讲透情理法理,做到“事情不过夜、流程不断档、争议不出厅、矛盾不上交”,就地及时妥善解决。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待加强
法制审核力量还需加强,目前我局公职律师仅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尚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仅1人,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调解、诉讼、复议的工作。如何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和公职律师,发挥其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中的作用,仍需不断探索创新。
(二)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待加强
部分税务干部在出具的执法文书中适用错误的法律条款对纳税人进行处罚,对税收法律知识的更新不够及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够重视证据的收集和相关事实的固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一定懈怠,风险意识不强,未完全达到执法录像要求。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及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落到实处。
三、2025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党建引领,拓展融合广度。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不断强化党建和业务融合力度,坚持党建与业务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
(二)强化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三项制度”“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等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用,清理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税收环境。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综合水平。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的培训,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普法宣传。发挥好办税服务厅、税务咨询群等税法宣传主阵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排忧解难,构建健康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