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来凤县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来源:来凤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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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方式,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2. 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3. 加强宣传阐释:利用办税服务厅、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领域的实践应用。组织税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今年按照司法局的要求,进行一月一主题法律宣传一次,到目前为止,我局共进行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10次。按照州局安排,进行民法、宪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策划工作,五月份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十二月份完成宪法宣传工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 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 强化考核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三)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

1. 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前除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资料,纳税人办税时间明显缩短。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 优化纳税服务: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一系列便民办税举措。如,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实现涉税事项网上办理;优化发票领用方式,推行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领用发票;开展纳税辅导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10余场次,培训纳税人2000人次。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按照州局安排,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加强与各股室、分局之间的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2. 加强权益保护: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纳税人缴费人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3. 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纳税信用结果应用,对诚信纳税的纳税人给予更多便利和优惠,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

(五)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1. 积极参与税收立法调研:结合本地税收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税收立法调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意见建议,为税收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六)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确保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

2.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 规范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 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决策前由法制部门对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

3. 推进决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对执法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公示执法信息,每天进入执法公示平台进行检查,发现未公示的及时公示,未撤下的及时撤下,通过执法公示,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面记录,确保了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我局今年上传执法记录十余条。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文件要求,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委员会职责,严格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保障了执法的合法性,我局今年有4例重大执法决定。

2.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同一类税收违法行为,做到处罚标准统一、处罚尺度一致。今年以来,未发生因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九)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1.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完善税收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涵盖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税收舆情等方面,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加强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强化应急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应急设备等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按照州局要求,报送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相关资料。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行政应诉案件0件。

2. 推进涉税争议调解:协调处理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税务争议快速响应机制,成立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节中心,邀业务骨干、律师等参与调解,快速解决税费争议,有效避免争议扩大化,通过调解解决,成功率达到100%。

(十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2.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社会公众等的监督。

3. 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税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执法信息等政务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存在公示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部分执法人员对记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审核标准和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主要原因是对“三项制度”的宣传培训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同时相关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税收共治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

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影响了税收治理效能的提升。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还不够明确,协同共治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1. 丰富培训内容,除法律法规知识外,增加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实践课程,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 加强培训考核,将法治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1. 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时限和渠道,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2. 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规范记录行为,提高记录质量,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

3. 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和流程,加强审核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三)大力推进税收共治

1.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3. 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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