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建始县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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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始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19〕28号)、《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鄂发〔2021〕25号)、《恩施州法治政府实施方案》(恩施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为建成“康养金地 和美建始”贡献出税务力量。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坚持党政引领,加快法治机关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4年全年召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其中举办专题读书班2期,开展专题研讨8次,各支部分别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不断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税收法制工作,以党建引领税费征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在全局建立起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的闭环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全局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坚持统筹协调,确保履职尽责,将税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落实征管改革,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各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尽责。

(二)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1.不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

加强《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与《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适用,第一时间将相关文件及政策执行口径传达至各分局,要求一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公平性,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税务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有效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促进了税收遵从。

2.不断推进说理式执法

根据州局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县局制定了建始县税务系统说理式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高税务执法水平,着力预防和化解税务执法争议,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及税收法治化水平。

3.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县局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你诺我办”降低办税成本先行试点改革,持续打造“包容普惠创新”的营商环境,紧扣“诺、办、享、管、扩”的工作要求,创新实施“234”工作法,即遵循“两个原则”、优化“三个办理”、实现“四个减少”,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优服务。“你诺我办”先行试点创新项目,成为推动“政策提效、办税提速、服务提档”最有力的“助推器”,实现了办税时间缩减、办税成本降低、办税质效提升的办税新目标。

4.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形成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托法制审核,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县局自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以来,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按照湖北省三项制度文件要求以及法制审核标准,做到事前审核,规范执法,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对达到法制审核标准的案件应审尽审,按时审结,降低了决策风险,提升了税务行政执法质量,真正发挥了法制审核“防火墙”的作用。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规范有效的重要保证,县局通过开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培训,发放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方式,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湖北省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执法机构对照全过程记录清单,对需要进行记录的事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并上传,定期查看税务执法音响记录管理平台是否有待上传储存清单。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依托执法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按照《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定期维护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提醒各责任部门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公布执法信息,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整理执法人员信息、欠税信息、非正常户信息等多项内容,结合国家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中的公示程序、职责分工,各部门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管”等不同途径的公示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1.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通过精准推送、电话直达、宣传栏、公示牌、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宣传税收政策,组织业务骨干在纳税人学堂及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场为纳税人普法送法,达成点对点、面对面、心连心送政策、访意见、解难题的目标,确保纳税人应知应会、应享尽享;二是组织税务干部组成宣传小分队入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法知识宣传,面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答疑解惑,将贴近民生的最新政策,以多种方式和途径传递给人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2024年我局开展宪法宣传1次,民法典宣传1次,税收宣传月宣传税法1次。

2.培养干部学法意识,提升法治水平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上而下营造学法氛围。打造“线上+线下”常态化学习教育模式,线上依托“学习兴税”、“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实行全员学法,2024年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宣在线考试,参考率达100%,使全体干部认识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线下利用春季集训开展法制培训1次,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为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指导督促执法人员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同时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宪法等法律学习相结合,让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觉学法意识。

3.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定考核方案,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定期参加执法资格模拟考试,统计对比每次考试成绩,查找差错原因,结合税收业务及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新进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执法理念,2024年,县局新进14名公务员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了法治税务队伍建设。

(五)强化执法内外部监督,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1.利用指标预警,防范税收风险

为深化税务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有效防控税收工作风险,县局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效能,每日密切关注税收执法考评与责任追究子系统扫描出的执法疑点数据,重视每一个执法过错,认真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及时通知相关税务人员进行过错改正,强化责任追究,并通过提示提醒等方式减少同类错误的发生。通过内控系统层层防控,有效降低了全县税务系统的税收执法风险,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

2.深入开展疑点核查,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督办

落实风险管理,认真开展风险应对,通过金三系统等各个监控系统进行排查,同时结合上级下发疑点风险及各分局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相关疑点进行排查,推进监督常态化,积极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

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争议咨询调解综合机制,切实做好县局税收纠纷咨询调解各项工作,县局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建始县税务局一楼挂牌成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组建由县局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团队,实行分级咨询调解并进行定期回访,尽最大努力将涉税争议消灭在萌牙状态,化解在一线,更好的保障了纳税人权益;同时,大力推动“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着力推进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建设,探索实施了“三带”筑根基、“三化”优环境、“三法”活治理的“三三”工作法,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新局面,倾力打造具有建始特色的税费服务新“枫”貌,2024年调解涉税矛盾纠纷化解率100%,纳税人缴费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满意度达到100%。

2.持续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县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畅通复议渠道,针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引起重视,搭建由县局抓总,法律顾问配合,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落实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当出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采取集体会议的形式解决问题,积极应诉,发挥个人特长与全局力量,踏实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减少败诉风险。2024年县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税收工作事务繁杂,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思维方式未完全形成。随着国家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不断走向深入,税收优惠政策更新频率加快,部分长期处于执法一线或者非税收业务岗位人员没有时刻坚持持续学习、系统学习的态度,对于新政策把握不及时、学习不够深入。

(二)依法治税创新层面有所欠缺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在推行精准执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对改革目标的认识高度不够,改革进程中创新意识不强,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考不多,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2025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攻克,积极抓好法治综合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努力寻求法治工作提升新突破。

三、2025年工作思路

我局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24年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5年工作思路及要点归纳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监督。运用好内控系统,根据总局、省州局统一安排,做好疑点核查和督察内审工作,进一步防控税收执法风险,切实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四)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说理式执法。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税收执法全过程,体现以人为本、以理服人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发挥“234工作法”在“你诺我办”告知承诺制上的积极作用,注重经验提炼,确保宣传广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加强业务培训及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对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务系统法治水平,为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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