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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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9号,邮编:445800,电话:0718-52822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鹤峰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始终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最新出台的税收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相关解读材料、重要涉税通知公告信息等。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是维护公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维护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更新领导简介、通知公告、信息公开等栏目,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其他栏目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为准。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2021年度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设定相关指标严格考评。二是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三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2021年度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设定相关指标严格考评。二是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三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鹤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如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单一。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取得新进步、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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