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来源:法制股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2024年以来,恩施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平台,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党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开展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内容涵盖《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落实领导述法制度,在党委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评议中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接受评议,传导压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加强内部法治教育,积极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推进全员法治培训。借助法宣在线平台,扎实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督促学员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课时。

丰富学习平台载体,充分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形成以点带面的学习效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作用 

市税务局党委把握税务机关政治机关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健全法治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法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重视法治人才培养,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证书的同志重点培养。目前,全系统有1人取得“三师”资格,9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健全监督制度体系,构建一体化监督体系,对重大政策、关键领域开展督察,确保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将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市税务局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加强对基层分局的指导,针对“首违不罚”处罚中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市税务局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奠定基础。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涉税合法性审查,适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稳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及时更新执法公示平台信息;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各分局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留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催报催缴、非正常户认定、行政处罚等事项中,运用说理式教育,将执法过程转变为倾听劝导,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法懂法守法,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执法效率,提高税法遵从度。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市税务局党委严格落实党组(委)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讨论。对业务性、专业性强的问题,建立专家、业务股室集体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委员会会议、减免税委员会会议、价格争议审议委员会等会议,确保决策合法、民主、科学。坚持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市税务局多措并举加强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全局工作人员执法资格。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1名,参与市税务局重大问题、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工作依法开展。加强业务学习,针对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围绕政策概述、解读和享受等内容,分税种召开培训会,提升税费政策解读能力 。

(七)健全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化解机制     

市税务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在涉及破产重整、合同纠纷等工作中,讲政策、讲原则,向当事各方讲清情理和法理,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阳光调解室”“涉税争议调解室”“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等平台,有效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抽查复核,持续监督问效。加强日常执法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对“说理式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为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统筹,提升监督合力。加强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下发复议意见书,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作用。将行政复议案例纳入执法培训,用身边案例“以案普法,以案促改”。三是用好抓手,动态监督跟进。对公益诉讼的应对实行全面动态监督,将其作为推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及应对结果的方式进行全程督导,确保责任部门积极履职,没有1起转入诉讼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学习不够深入。税收法律政策更新较快,部分处于执法一线的人员对于新政策把握不及时、学习不深入。二是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仍存在。通过几轮整改,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明显下降,但仍然存在极少数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引领,贯彻决策部署。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起到以上率下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成为日常。

(二)聚焦主业,深化征管改革。积极落实税收征管改革要求,推进精确执法,规范执法标准,做到不枉不纵;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开展精细服务,优化办税体验;借助大数据实现靶向管理,实施精准监管;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精诚共治,凝聚治税合力。

(三)规范行权,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发挥法律顾问“把关”“智囊”“调节”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四)优化环境,践行法治理念。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办税便利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的制度。将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继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强化税务工作人员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跟踪执行效果,对处罚裁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好反馈工作。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持续加强法治学习。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税收政策规定纳入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法治专题学习、讲座或培训,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工作,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