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来源:恩施高新区税务分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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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州局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考核力度为保障,持续规范税收征收管理,不断提高法治税务建设水平。现将具体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分局坚持党建引领税收法治工作,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强化自身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一是强化思想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进行学习。

二是坚持普法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作为必学科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习。分局还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广泛深入的学习,让广大干部不断提高了法治思维能力。

三是结合专题学习,开展法治讲座。分局邀请了公职律师开展专题法治培训,讲解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涉税相关法律事项,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健全税务机关职能体系规范化,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履行职能。严格遵守税收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州局和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上级指示批示,扎实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确保各项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奋力推进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恩施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执法为民。把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税务执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联合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解放路社区“我帮你”涉税服务工作站,依托“枫桥式”税源管理股涉税争议调解站,作为对基层治理的深入延伸和有益补充。通过“税务+社区”模式,形成办实事、惠民生、防风险、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印发指导手册,通过云视频等形式为纳税人辅导培训,获取最新政策解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局领导带头开展“大走访”活动,第一时间了解纳税人的情况,核实三员信息,夯实征管基础。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税环境 ,构建优质高效的税费服务体系

一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持续深入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进一步便捷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降低办税成本,和谐征纳关系,分局积极向广大纳税人宣传介绍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与不动产交易部门的沟通协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分局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947件。

二是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分局深入推进税务说理式执法,包括口头式说理执法和文书说理式执法,把说理式执法贯穿与税源管理、申报征收、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利用职工集中学习的机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学习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开展说理式执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说理式执法299次,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95份。

三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监督税务机关规范有效履行职责,推进税务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合法。

(四)依托法制审核,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委员会、全面推行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领导小组,为依法治税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优化体制机制。围绕制度抓党建,围绕党建抓税收,改善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增强干部职工制度意识,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提高决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重要会议、重大执法决定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知识强的作用,为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民主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民主决策有法可依、有据有理。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依法规范。依法履行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税收执法程序,2024年严格按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使自由裁量权。

二是推进“首违不罚”。分局不断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分局28户次纳税人符合“首违不罚”列举事项清单,享受了政策。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在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税政等不同的股室中设置内控岗,定岗到人,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法制股设置内控管理岗,对内控专岗工作情况重点抽查,汇总分析风险,同时设置督审监督岗,加强对发票管理的执法督察,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追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重大突发事件

强化内控监督。以税收大数据为切入点,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通过系统筛选、人工巡查、分析比对,将风险防控最大程度从“事后”提前到“事前”,进一步防范执法风险,提高了精确执法质效。同时,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效能,密切关注执法疑点数据,重视每一个执法过错,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通知相关税务人员进行过错改正,强化责任追究,并通过提示提醒、批评教育谈话等方式减少同类错误的发生。

强化督察督办。按照督察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督察督办工作。落实风险管理,通过金三系统等各个监控系统进行排查,结合上级下发风险疑点数据,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相关疑点推进监督常态化,积极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七)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继续发挥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对于受理了的涉税争议,积极组织三级调解,按规定的时限完成调解。对于已调解的涉税争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出具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处理意见。

二是进一步将解决矛盾的重心下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运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费纠纷,积极推动“我帮你”涉税服务工作站发挥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三是协调解决12345、12366热线转办事项。分局及时对接,认真研究,协调处理纳税人诉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处理12345转办事项53件,12366无投诉事项。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坚决主动公开,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在恩施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同时定期维护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确保公示信息准确。

积极运用内控监督,严格执法质效考核。利用内部控制系统、“数电票”、智税云等系统,对执法质效进行考核和过错追究。通过内部控制,积极开展疑点核实、风险排查,及时纠正,使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

(九)持续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各项规定,畅通行政复议、诉讼渠道。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关于加强全省税务系统非税收入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应对工作的通知》(鄂税非税便函〔2024〕18号)文件要求,妥善应对非税收入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有效防范化解外部监督风险。

对外告知纳税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对内强化相关制度学习培训,提升行政纠纷化解能力。2024年分局零复议、零诉讼,在税收的日常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方面持续优化。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继续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职责,将依法行政和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营造全局全员学法氛围,推进税收法制建设。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各项日常管理工作量较大,导致存在重业务轻法律法规学习的现象,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知识结构较为陈旧,执法为民责任意识不够高,忽视了法律素养的提高。

二是法治思维运用仍然不足。存在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中更加注重工作指标完成效果,追求行政效率和目的的实现,忽视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

三是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够。随着涉税审批事项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对执法风险应对带来更高挑战,需要进一步提高后续监管力量,提高事中事后管理质效,推进高效高质量防范执法风险成为重要课题。

三、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委组织领导,提升基层干部法律素养、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精确执法。依法履行各项税收职能,坚守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口径。强化依法治税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税收法治环境。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重视自查整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项制度”日常工作,不断提高自查整改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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