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来源:恩施州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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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恩施高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华家坪综合办公大楼,邮编:445000,电话:0718-84122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总体情况概述如下: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与媒体、高新区管委会等沟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通过网站、新媒体、LED屏等渠道开展多元化、立体化政策宣传。2023年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媒体(含新媒体)发表税务宣传稿件25篇。

二是优化信息管理制度。2023年,我局进一步优化规范政务公开发布内容,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走流程,同时定期开展涉税信息排查,防范错敏字、无效链接、个人隐私被公开等情况,确保内容严谨,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

三是落实信息监督保障。我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和运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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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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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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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意识、政策解读深度、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针对上述不足之处,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及时发布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信息,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信息更新及时性。健全政府信息更新机制,安排专人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和热点信息高效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掌握最新工作标准要求,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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