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建始税务:新“枫”送暖化不动产“办证难”坚冰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14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今年以来,建始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深化“精诚共治”积极推行“精细服务”,强化数据共享,优化办证流程,推行不动产交易、办税、登记集成服务,实现不动产缴税登记全面提速增效。

“一窗通办”窗口为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jpg

“一窗通办”窗口为纳税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多方协作,新“枫”纾困。据悉,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建始县营销部二十余年前因存在老旧住房合同未备案、房源信息未在税务部门登记、时间跨度大各项资料不齐全等问题迟迟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群众购置房屋出现办证难题,建始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动作为,主动与房产开发单位取得联系,查找项目原始材料核实情况,并与自规局、住建局联动解决资料不齐全问题。充分利用部门间信息共享,建始县实现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一网办理”。

政策发力,先“枫”惠民。建始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积极落实“没办成,我来帮”兜底服务模式,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于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证缴分离”“容缺办理”等方式积极解决落实。购房者可凭相关资料,自行缴纳应缴税费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而不受卖方是否缴税(费)的影响。对事实清楚、产权分明,但部分资料缺失无法提供的准予容缺受理。“多年来没弄好的问题,税务部门积极推动解决,这么多好政策切切实实方便了我们!”烟草宿舍区的黄大爷如是说道。

精细服务,春“枫”送暖。龚先生在不动产涉税窗口缴纳商铺契税时,因契税应纳税额超出心理预期,在窗口大声质疑道:“明明隔壁商铺购买价格一样,凭什么我要交的税更多?”调解员刘银宏一边安抚龚先生的情绪,一边迅速立即与自规局、住建局取得联系,查询相关数据信息。经核查,龚先生所说情况确实存在,原因在于龚先生所购商铺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9月1日以前,契税适用税率为4%,故龚先生税额较高。了解具体情况后,刘银宏引导龚先生来到争议调解室,并邀请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朱娅丽展开联合调解,调解团队将查询到的房屋情况告知龚先生,并细致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相关政策内容,辅导其通过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来判断契税税率。在调解团队的释法说理下,龚先生成功消除关于契税政策的疑惑,依法缴纳了税款,顺利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