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税务局依申请税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4年07月19日04...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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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来凤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干部接到纳税人胡明芳的电话,称无法顺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希望得到税务部门的帮助。原来,胡明芳在来凤县购置的新房急需过户,由于她是外省居民,无法在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查询到家庭房屋套次信息,影响其缴纳契税,进而无法办理过户。税务干部接到胡明芳来电后,启动了“你诺我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机制,辅导她签订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帮助其顺利完成契税申报与缴纳。

同样受益的,还有家住来凤县百福司镇的陈凯祯。陈先生的户籍所在地位于偏远乡镇,无法及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但他又急需过户房产拿到房款。在办税服务厅办税人员的告知下,陈凯祯选择签订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申报免征个人所得税,随后顺利与买方办理了房产过户,很快就拿到了房款。

为更好方便纳税人,从2023年起,来凤县税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对12项依申请的税务事项实行“你诺我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机制。申请人签订书面承诺后,便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自“你诺我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机制推行以来,来凤县税务局已帮助纳税人办理相关税费业务258笔,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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