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事项类别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服务时间

政务公开

申请政务

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宜都市税务局办公室

0717-4826850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91号

44330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

公示意见

建议

纳税服务

投诉

纳税服务

投诉

纳税服务

部门

12366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91号

44330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12366

纳税服务

热线

12366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91号

44330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

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

举报

征收管理

部门

0717-4826816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91号

44330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纪检监察

部门

0717-4820971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91号

44330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法制部门

0717-4826905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91号

44330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