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执法主体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执法主体公示

一、 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5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联系方式:0717-3828135

 

二、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二楼

联系方式:0717-3828102

 

三、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74号七楼

联系方式:0717-3812105

 

四、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鸣凤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鸣凤镇、花林寺镇、茅坪场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74号四楼及五楼

联系方式:0717-3811968

 

五、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嫘祖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嫘祖镇、旧县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74号八楼

联系电话:0717-3828140

 

六、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洋坪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洋坪镇、河口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2楼

联系方式:0717-382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