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事项类别

受理内容

受理

部门

电话

号码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服务

时间

政务公开

申请政务

公开

办公室

0717-3828135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

 

444200

法定工作日

公示意见

建议

纳税服务

投诉

纳税服务

投诉

纳税服务部门

0717-3828120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

 

444200

法定工作日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咨询热线

 

0717-3828116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

 

444200

法定工作日

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

举报

征收管理部门

0717-3828139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

 

444200

法定工作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

0717-3828138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

 

444200

法定工作日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

法制部门

0717-3828137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大道85号

 

444200

法定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 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