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五峰分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宜昌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五峰分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五税) 许变准字 〔2021〕 第(8) 号
项目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六联无金额限制版)一百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宜昌市乐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五峰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29667665772L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667665772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注册码)
420529000000469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91420529667665772L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422729********12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向宇平
许可生效期 2021-09-06
许可截止期 9999-12-31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当前状态 有效
地方编码 420529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1-09-07 01:00:5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