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捷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安陆市捷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孝税一稽 罚[2023]1 号
案件名称 安陆市捷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处少缴增值税款284944.99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42472.50元。处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9946.1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9973.07元。
处罚事由 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共收到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4份,发票代码3200192130,其中2019年10月5份,发票号码39670137-39670141,金额458715.59元、税额41284.41元,价税合计500000.00元。2019年11月9份,发票号码40265673-40265681,金额871559.63元、税额78440.37元,价税合计950000.00元。2019年12月10份,发票号码33473486-33473495,金额917431.20元、税额82568.80元,价税合计1000000.00元。2020年1月10份,发票号码34343542-34343552,金额918348.59元、税额82651.41元,价税合计1001000.00元。上述34份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为虚开,已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上述34份发票已于取得发票的当月申报认证抵扣。根据你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你公司的运输工具车辆是面向全国征用各类型适用车辆完成货物的运输,运费也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直接转账支付给运输司机个人。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宏斌在询问笔录中也说到运输车辆是在货运市场上找的,运费是直接付款给司机个人,不认识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通过对公账户付给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的运费通过代宏斌个人建行卡返回(具体卡号没有提供),支付6.3%税点。你公司提供了与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及明细资料等资料。合同中没有注明运送的货物名称、起运地、目的地、金额等。也没有双方的地址、开户行、识别号等重要信息。提供的明细资料与开具发票的起运地、目的地、金额等不能一一对应。你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对公账户分11次共转账支付给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3940000.00元,实际收到发票3451000.00元,多付款489000.00元至今挂往来账。综上,你公司取得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的3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166055.01元,税额284944.99元,价税合计3451000.00元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为虚开,通过调查,你公司运输车辆是在市场上自己找的,运费也是直接支付给了司机,在与邳州市永源物流有限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接受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1993]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属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款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陆市捷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982559719948K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559719948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0982200000862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420982559719948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420102********3138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代宏斌
处罚结果 处少缴增值税款284944.99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42472.50元。处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19946.15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9973.07元。
处罚生效期 2023-05-24
处罚截止期 2020-01-3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地方编码 4209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05-25 01:00:0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