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汉川税) 许准字 〔2021〕 第(33) 号
项目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汉川市马鞍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20984MA49T8E956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注册码)
420984600086138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42098419710516007546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420984********0075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邓世军
许可生效期 2021-01-11
许可截止期 9999-12-31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汉川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当前状态 有效
地方编码 420984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1-01-12 01:00: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