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奥盛超市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仙桃市奥盛超市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仙税 罚[2023]14 号
案件名称 仙桃市奥盛超市-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仙桃市奥盛超市丢失普通发票二十四份,属于违法程度“一般”,对仙桃市零距离御方养生会所该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处罚事由 丢失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无金额限制版)24份,发票代码4200164320,发票号码19068525-19068548。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非定额发票,份数在200份以下的属于违法程度“一般”,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行政相对人名称 仙桃市奥盛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29004MA49TNT325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9004600502747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2429004MA49TNT325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330425********5416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建华
处罚结果 仙桃市奥盛超市丢失普通发票二十四份,属于违法程度“一般”,对仙桃市零距离御方养生会所该行为处以罚款3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3-12-13
处罚截止期 2023-10-3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当前状态 处理完毕
地方编码 429004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12-14 01:00:1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