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2024年省级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10:5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2024年度双随机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18户省级随机抽查对象2021年至2023年的纳税情况开展查,检查方式采取组织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将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自查查补金额12145.61万元,自查入库金额12135.61万元;检查查补金额1807.16万元,检查入库金额1807.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