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2024年市级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10:5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规定。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63企业2021年至2023年的纳税情况开展查,检查方式采取组织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将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自查查补金额6055.11万元,自查入库金额3617.78万元;检查查补金额1460.81万元,检查入库金额1460.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