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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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办公室

0715-8322650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437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下午:15:00—18:00

公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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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

投诉

纳税服务

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715-8323977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437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下午:15:00—18:00

纳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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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纳税服务热线

12366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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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715-8323977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437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下午:15:00—18:0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纪检组

0715-8386819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437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下午:15:00—18:00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法制股

0715-8386805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236号

437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下午:15:0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