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一、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715-2067000

二、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部分税务管理基础事项和违法处置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办公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715-2067799

三、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税收中高风险任务应对、审核和反馈,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清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审核,稽查协查案件办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79号

联系方式:0715-2363214

四、通羊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我县城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建安行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县“千户集团”企业和通羊镇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税(费)源管理及其低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271号

联系方式:0715-2362109

五、九宫山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九宫山镇、闯王镇、九宫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税(费)源管理及其低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九宫山镇横石街

联系方式:0715-2051198

六、洪港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洪港镇、燕厦乡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税(费)源管理及其低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洪港镇洪港街

联系电话:0715-2811336

七、大路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大路乡和镇范围内以及全县出口退税企业的税(费)源管理及其低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大路乡乡政府旁

联系方式:0715-2363291

八、厦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厦铺镇、杨芳乡行政区划范围内以及县政府招商引资定企业的税(费)源管理及其低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厦铺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 0715-2367366

九、大畈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大畈镇、黄沙镇、慈口乡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税(费)源管理及其低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通山县大畈镇大畈税务分局

联系方式:0715-275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