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17:52

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  2025年第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7日

 为了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第四十三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对本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一、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无

 二、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1号)

 2.《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 谷城县财政局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2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