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公示

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地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武汉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武汉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能: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人民路52号

联系电话:027-86914801

 

三、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能:具体承担区级重点税(费)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27-86980976

 

四、第三税务所

主要职能:具体承担区级重点税(费)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属地管理税务所管辖企业的高风险纳税评估。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聚财巷1号

联系电话:027-89356959

 

五、第四税务所

主要职能:具体承担区级重点税(费)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属地管理税务所管辖企业的高风险纳税评估。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27-86989908

 

六、邾城税务所

主要职能:相应承担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凤凰镇、三店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永安大道337号

联系电话:027-86926028

 

七、汪集税务所

主要职能:相应承担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27-86960908

 

八、辛冲税务所

主要职能:相应承担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徐古街、潘塘街、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柏林岗1号

联系电话:027-89360177

 

九、李集税务所

主要职能:相应承担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27-89062332

 

十、双柳税务所

主要职能:相应承担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涨渡湖街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平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27-8970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