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潺潺广告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潺潺广告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二稽 罚[2021]187 号
案件名称 武汉潺潺广告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对你公司使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罚款700元。
处罚事由 经检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2019年6月记5#凭证,你公司列支管理费用-通信费22,000.00元,附件为3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发票,发票代码均为142011499019,票号为05384702的发票载明2019年4月通信服务费金额8,000.00元,票号为05384711的发票载明2019年5月通信服务费金额6,500.00元;票号为05384998的发票载明2019年6月通信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2.2019年12月记11#凭证,你公司列支管理费用-通信费24,200.00元,附件为3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发票,发票代码均为142011499019,票号为05384712的发票载明2019年8月通信服务费金额8,200.00元,票号为05384736的发票载明2019年9月通信服费金额7,500.00元;票号为05384731的发票载明2019年7月通信服务费金额8,500.00元。 根据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以上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宜昌市秭归县姊妹指定专营店于2014年7月领用,2014年11月宜昌市秭归县姊妹指定专营店上报已使用发票号段05382668-05385334,开具金额合计142,791.18元,2015年4月宜昌市秭归县姊妹指定专营店在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旧核销手续。 以上6份发票,已告知你公司重新换取真实、合法的发票,你公司书面表示无法重新换取真实、合法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上违法事实共计调减2019年度管理费用46,200.00元,2019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20,821.17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5,378.83元,应补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1,268.9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造成少缴应纳税款,定性为偷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潺潺广告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3H6N1N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MA4K3H6N1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91420100MA4K3H6N1N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420100MA4K3H6N1N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晓钰
处罚结果 对你公司使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罚款7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1-10-18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地方编码 420107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1-10-19 01:00:0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