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旺通中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旺通中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一稽 罚[2025]92 号
案件名称 武汉旺通中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税款征收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你单位取得销售收入未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在账簿上不列收入导致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应对你单位的偷税行为予以处罚。你单位偷税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违法行为项目第13条规定,本次检查定性增值税偷税7,346,748.69元,偷税金额占比50%,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超过30%以上的,违法程度严重,建议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3,673,374.40元;定性城市维护建设税偷税377,674.10元,偷税金额占比43%,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超过30%以上的,违法程度严重,建议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188,837.10元。定性企业所得税偷税508,632.75元,偷税金额占比48%,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超过30%以上的,违法程度严重,建议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254,316.39元;定性印花税偷税91,607.65元,偷税金额占比80%,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超过30%以上的,违法程度严重,建议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45,803.83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旺通中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2074483332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万敏
处罚结果 罚款4164331.72元
处罚生效期 2025-05-22
处罚截止期 2026-05-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4201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5-06-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