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钰林酒店管理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市东西湖区钰林酒店管理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三稽 罚[2024]182 号
案件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钰林酒店管理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钰林酒店管理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20112MADG23L67L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贺钰中
处罚结果 罚款5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4-11-26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420114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2-1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