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昌运能源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金昌运能源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一稽 罚[2024]227 号
案件名称 武汉金昌运能源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税款征收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第13项:“金额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下的,属于一般违法程度,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金昌运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2685409000P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朝灿
处罚结果 罚款378.6元
处罚生效期 2024-09-02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4201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09-03 01:00:0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