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美药业(武汉)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朗美药业(武汉)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一稽 罚[2024]223 号
案件名称 朗美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税务检查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朗美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774570218H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玉亮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4-08-15
处罚截止期 2023-10-3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4201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08-16 01:00:0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