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沐良森门窗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沐良森门窗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一稽 罚[2024]139 号
案件名称 武汉沐良森门窗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违反税款征收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沐良森门窗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3MA49LR9X8K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雷文晖
处罚结果 罚款19,536.77元
处罚生效期 2024-05-28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4201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05-29 01:00:0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