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庚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庚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一稽 罚[2024]89 号
案件名称 武汉庚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经查,你单位属于虚构注册登记地址,相关人员查无下落,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监管,购进、销售货物严重背离,无真实交易的“空壳企业”。对你单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2020年12月4日至2023年9月30日向义乌市佛堂育才学校等多家企业开具的19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42001900204,发票号码:43287431-43287480; 65652378-65652427; 15062678-15062727; 22123040-22123044;19460035-19460061;19460067-19460079,合计金额17,327,442.36元,税额27642.89元,价税合计17,355,085.25元)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庚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7MA49M78A4W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MA49M78A4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0117000266276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420117MA49M78A4W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唐凯寅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处罚款5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4-04-28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地方编码 4201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