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税二稽 罚[2022]61 号
案件名称 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北聚源佳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金额为39603.96元,税额为396.04元)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0元。
处罚事由 你单位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湖北聚源佳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票代码为42001900204,发票号码为99430258开具增值税发票1份,金额为39603.96元,税额为396.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
处罚依据 (一)处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4F59210A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MA4F592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0115000428600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420115MA4F59210A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450221********441X
法定代表人姓名 韦树果
处罚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北聚源佳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金额为39603.96元,税额为396.04元)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湖北恒雅达苑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2-11-10
处罚截止期 2022-05-05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地方编码 420107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2-11-11 01:00:0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