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静怡娇美美容养生生活馆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市青山区静怡娇美美容养生生活馆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青税 罚[2023]1 号
案件名称 武汉市青山区静怡娇美美容养生生活馆-违反税收管理
处罚类别 对其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作出3000元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青山区静怡娇美美容养生生活馆于2015年5月21日进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登记地址为青山区新沟桥20街110门1号,注销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在此期间未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且该涉税行为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第二条,可以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的情形,应该给予税收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市青山区静怡娇美美容养生生活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20107MA4J06QC1B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0107600291482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42011419871011546901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詹娇
处罚结果 对其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作出3000元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23-08-24
处罚截止期 2023-08-1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局武汉市青山区税务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处理
地方编码 420107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08-25 01:00:0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