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李厨土菜馆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武汉市东西湖李厨土菜馆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东税一 罚[2024]2 号
案件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李厨土菜馆-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3条“丢失的定额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50万元以下,或者非定额发票数量在101份以上500份以下,且不属于轻微情节的,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李厨土菜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20112MA4JMNRL8C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祁型钢
处罚结果 罚款5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4-10-28
处罚截止期 2024-10-3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42011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10-29 01:00:1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