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7:55

一、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二、参与单位:随州市公安局

三、检查时间:2021年8月1日- 10月20日

四、抽查事项:

(一)市税务局:对涉嫌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开展检查

(二)市公安局:配合市税务局完成检查工作,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涉案公司实施调查。

五、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市税务局:

1、检查内容:对纳税人在检查所属期内申报纳税情况和发票开具、接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有销无进、一车多票、价格偏低、虚开、低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检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检查方法:

(1)通过征管软件和系统查看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征管数据、申报数据、财务数据等相关数据,掌握企业申报纳税情况。

(2)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电子底账系统查看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取得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信息与上下游开票、受票企业相关信息。

(3)实地调查取证,核实企业是否有实际经营场所,注册经营地生产场所是否真正为企业经营场地。对公司注册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物业公司、所在地实际使用人开展询问或取得其书面陈述材料。

(4)从企业报送的《企业存款账户报告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及外部渠道获得企业的有关银行账户信息,经审批后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企业资金情况。

(二)市公安局

1、检查内容:公司主体资格、运营情况、开票情况等。

2、检查方法:对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以及领取发票过程中的资料进行审查,对行政公开中的登记人是否为实际经营人进行审查,对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等痕迹进行审查等。

六、检查依据

(一)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关于做好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双随机办〔2021〕1号)。

(二)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做好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及其他部门法。

七、抽查对象范围

1.抽查对象范围:抽查对象库总量为12户企业,计划按照30%的比例,随机抽取4户开展检查。

2.检查范围:目前系统将随州市分为市本级、曾都、随县、广水、高新区、大洪山,根据任务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