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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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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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719-623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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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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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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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719-6236153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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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纪检组

0719-6236110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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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法制股

0719-6238339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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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