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十税稽 罚[2023]5 号
案件名称 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5843.63元。
处罚事由 (一)你公司2020年初经营用房原值为 15645271.09 元、6月新增房产原值99628.20元、7月新增房产原值177577.31元、房产租赁原值90888.00元、2020年取得房屋租赁收入73085.70元、2020年初土地原值应计入房产原值4352640.70元、7月新增房产土地原值应计入房产原值154156.39元(建筑物总面积16234.50 平方米,土地总面积95,107.00平方米,容积率为0.16没有超过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第五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之规定,你公司应申报缴纳房产税191253.14 元,按照税收政策减免一个季度房产税34422.11 元。已申报缴纳103266.33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53564.70 元。(二)你公司2021年初经营用房原值为15922476.60 元、2月新增房产原值7110.95 元、房产租赁原值90888.00元、2021年取得房屋租赁收入84942.84元、土地原值应计入房产原值4722616.05 元(建筑物总面积16234.50 平方米,土地总面积95,107.00平方米,容积率为0.16没有超过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第五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2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公司应申报缴纳房产税196052.31 元,已申报缴纳137688.44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58363.87 元。(三)你公司2022年初经营用房原值为15929587.55 元、房产租赁原值90888.00元、3月新增房产原值145631.07元、2022年取得房屋租赁收入88285.67元、土地原值应计入房产原值4722616.05 元(建筑物总面积16234.50 平方米,土地总面积95,107.00平方米,容积率为0.16没有超过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第五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之规定,你公司应申报缴纳房产税197447.12 元,已申报缴纳137688.44元,少申报缴纳59758.68 元。综上,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合计应申报缴纳房产税584752.57 元,减免一个季度房产税34422.11元,已申报缴纳房产税378643.21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171687.25 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公司存在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房产税171687.25元,属于偷税行为,对你公司少申报缴纳的房产税171687.25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湖北丹澳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811822234235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182223423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0381000000269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914203811822234235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崔立新
处罚结果 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5843.63元。
处罚生效期 2023-08-07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稽查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地方编码 420302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08-08 01:00:0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