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神农架林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神农架林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2日 14:47

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神农架林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神医保文〔 2020〕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盘水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 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5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经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 人每年280元。

(二)城乡居民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百岁老人、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三)农村贫困人口实行个人定额缴费、差额补贴政策,个人定额缴费100元,政府资助缴费180元。

二、缴费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4日。

(二)城镇居民缴费地点:林区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区范围内设立的各营业网点。

(三)农村居民缴费地点: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及各村组惠农通代办网点。

(四)自助缴费方式:城镇和农村居民均可通过手机下载湖北税务、鄂汇办APP线上办理缴费,或通过林区税务局设在各乡镇的自助缴费机缴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保征收工作安排和部署。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将征收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统筹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村(居)委员会加大征收力度,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征收任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林区民政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负责资助缴费对象的认定并及时向医保局和税务局传递资助缴费人员信息,按要求落实其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税务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确保参保率在98%以上.

(三)强化宣传大力推广便捷缴费方式。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便捷缴费方式宣传推广应用,引导城乡居民运用手机APP、惠农通、自助缴费机、商业银行等方式办理缴费,减少手工票据使用,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缴费成本。

四、注意事项

(一)农村居民在村组使用手工票据缴费的,票据上必需填写所有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手工票据由税务局负责发放及回收,各村委会要确保票款安全,每月24日前必须按时向税务局上解征缴资金并同时上报缴费人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严禁挤占、挪用费款。

(二)林区民政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残联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9月10日前向医保局、税务局和财政局提供资助缴费人员信息(纸质和电子版),信息数据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8月31日。

(三)本次征缴工作的有关事项,由林区医保局、财政局和税务局负责解释。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