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恒玉加油站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荆州市恒玉加油站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荆州税稽二罚[2023]9号
案件名称 荆州市恒玉加油站-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你单位销售油品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虚假申报的行为,导致少缴增值税200612.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042.86元、印花税238.60元、房产税5833.9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489.16元、个人所得税27301.09元(合计250517.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在账簿上不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应对你单位偷税行为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考虑到你单位已于2023年7月21日到荆州市荆州区税务局补缴入库了增值税200000.00元,属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对你单位偷税行为予以从轻处罚,处百分之五十罚款,罚款金额为125258.94(250517.88*50%)元。
处罚事由 1.隐匿收入未申报纳税你单位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对外销售油品取得收入1543171.29元(不含税),以上货款通过法人代表张云飞的微信和个人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龙山寺支行:42001626363053001790)收取。你单位对以上业务未做财务处理,未确认销售收入1543171.29元,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纳税申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此事实予以承认证实。上述事实,造成你单位少缴以下税(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少计增值税应税收入1543171.29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200612.25元,造成2020年少缴增值税43893.95元,2021年少缴增值税43307.36元,2022年少缴增值税113410.94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042.86元,其中2020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72.58元(43893.95×7%),2021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031.51元(43307.36×7%),2022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938.77元(113410.94×7%)。(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48号)第二条、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22年教育费附加5314.57元。(4)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鄂政发〔2009〕14号)第一条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鄂地税发〔2011〕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22年地方教育附加3543.05元。2.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你单位为个人独资企业,2020年至2022年期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832820.22元,申报收入690070.90元,少计收入2142749.32元,未按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上述事实,造成你单位少缴以下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第二条第五款、第三条第二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你单位虽设置账簿,但成本资料和费用凭证残缺不全,并在限期内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实行核定征收,你单位属于其他行业,适用应税所得率10%,2020年至2022年收入总额2832820.22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9481.51元,已纳个人所得税2180.42元,少缴个人所得税27301.09元,其中2020年少缴个人所得税4585.25元,2021年少缴个人所得税6089.65元,2022年少缴个人所得税16626.19元。 3.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你单位未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销售收入金额2832820.22元、采购账载金额1144443.67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上述事实,造成你单位少缴以下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8〕13号)第四条第十九款之规定?,你单位未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2020年至2022年销售收入金额2832820.22元、采购账载金额1144443.67元,少缴印花税238.60元,其中2020年少缴印花税46.40元、2021年少缴印花税71.60元、2022年少缴印花税120.60元。4.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你单位地址位于荆州市西环路115号,无租使用他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经评估,经营用房产价值202567.00元。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上述事实,造成你单位少缴以下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第五条第二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无租使用他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该房产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依照重新评估的房屋价值202567.00元减除20%后,适用1.2%税率,少缴房产税5833.92元,其中2020年少缴房产税1944.64元,2021年少缴房产税1944.64元,2020年少缴房产税1944.64元。5.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你单位地址位于荆州市西环路115号,无偿使用他人所有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经评估,其中用于加油站生产经营占地面积414.86平方米。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土地等级为五等,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元。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未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事实,造成你单位少缴以下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第五条,《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3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一条的规定,你单位无偿使用他人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占地面积414.86平方米,土地等级为五等,每平方米适用税额2元,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489.16元,其中2020年少缴土地使用税829.72元,2021年少缴土地使用税829.72元,2022年少缴土地使用税829.72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荆州市恒玉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316598280C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737938896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4210032160131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421003737938896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云飞
处罚结果 你单位销售油品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虚假申报的行为,导致少缴增值税200612.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042.86元、印花税238.60元、房产税5833.9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489.16元、个人所得税27301.09元(合计250517.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在账簿上不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应对你单位偷税行为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考虑到你单位已于2023年7月21日到荆州市荆州区税务局补缴入库了增值税200000.00元,属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对你单位偷税行为予以从轻处罚,处百分之五十罚款,罚款金额为125258.94(250517.88*50%)元。
处罚生效期 2023-08-22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当前状态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处理完毕
地方编码 421003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08-23 01:00:0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