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一、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荆州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荆州市税务局党委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22号。

联系方式0716-4156781。

 

二、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

联系方式:0716-4156599。

 

三、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170号。

联系方式:0716-4156568。 

 

四、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郝穴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江陵县郝穴镇、马家寨乡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170号。

联系方式: 0716-4156583。

 

五、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熊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江陵县熊河镇、秦市乡、江北农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熊河镇荆洪路183号。

联系方式:0716-4155773。

 

 六、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资市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江陵县资市镇、白马寺镇、三湖管理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资市镇滨湖路52号。

联系方式:0716-4156770。

 

七、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普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江陵县普济镇、沙岗镇、六合垸管理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普济镇沿河路195号。

联系方式:0716-41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