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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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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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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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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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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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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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1号

 

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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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

举报

稽查局

0724-

2633829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56号

 

448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

0724-

2365060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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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

法制科

0724-

2365010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21号

 

448000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