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 15:51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发布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的公告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全省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便利纳税人办税,现将《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和《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式样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

2.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式样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规定,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格式、内容等进行明确,便利纳税人办税,规范耕地占用税管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对经批准占用耕地、经批准临时占用耕地两种占地方式的书面通知格式和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纳税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纳税人经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办理临时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

  三、施行时间

   为了便利纳税人办税,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提升征管效率,《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