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

一、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和麻城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和麻城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713-2951115

二、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具体实施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发票管理、催报催缴、简易处罚等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沪蓉大道八号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13-2912510

三、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上级部门推送的中、高风险应对、重大行业风险评估、重点纳税人注销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专项税收评估检查等风险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工业路51号

联系方式:0713-2911358

四、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龙池桥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范围内一般税(费)源管理和低风险应对以及龙池街道办事处、闫家河镇、三河口镇、五脑山林场、狮子峰林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工业路51号

联系方式:0713-2965979

五、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鼓楼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石材、砂石、成品油市场纳税人、城区范围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和物流企业等行业专业化税费源以及鼓楼街道办事处、南湖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陵园路10号

联系方式:0713-2926662

六、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重点税(费)源管理和低风险应对以及经济开发区、中馆驿镇、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0713-2993889

七、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宋埠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宋埠镇、歧亭镇、顺河镇、铁门岗乡和顺河镇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零散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宋埠镇英联大道598号

联系方式:0713-2062302

八、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白果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白果镇、夫子河镇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零散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白果镇白果大道12号

联系方式:0713-2625369

九、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龟山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龟山镇、盐田河镇、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零散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龟山镇映山红路201号

联系方式:0713-2881296

十、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税务局福田河税务分局负责福田河镇、黄土岗镇、乘马岗镇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零散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福田河镇福田大道特31号

联系方式:0713-2792326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麻城市木子店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木子店镇、张家畈镇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税源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零散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麻城市木子店镇南正街10号

联系方式:0713-28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