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广孚泰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武汉广孚泰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鄂州葛税) 许准字 〔2022〕 第(161) 号
项目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广孚泰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700MA7EN9L49A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MA7EN9L49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注册码)
420710000040439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91420700MA7EN9L49A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420703********8546
法定代表人姓名 程艳
许可生效期 2022-04-01
许可截止期 9999-12-31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当前状态 有效
地方编码 420703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2-04-02 01:04:2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