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

一、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恩施州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主治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9号

联系方式:0718-5282265

 

二、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

具体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后坝路与银坤路交汇处东北

联系方式:0718-5312366 

 

三、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鹤峰县内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单位纳税人及全县年税收20万以上(含20万)重点税源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承接所辖纳税人对应的低风险应对任务。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9号

联系方式:0718-5282656

 

四、 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容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承担鹤峰县内第二税务分局、走马税务分局管理范围外的其他企业、个体纳税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承接所辖纳税人对应的低风险应对任务。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9号

联系方式:0718-5282233

 

五、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走马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承担走马镇、五里乡、铁炉白族乡范围内,二分局管理范围外的企业、个体、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低级风险应对任务。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古城大道72号

联系方式:0718-5281005

 

六、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太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根据县局风险管理股推送的任务开展高、中级及县局自发起风险任务应对。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9号

联系方式:0718-5956558

 

七、国家税务总局鹤峰县税务局下坪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走马税务分局管理范围外的其他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低级风险应对。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29号

联系方式:0718-5331068